一到学校,我整个人就清醒得可怕——这种迫不得已的清醒是我患得患失的部分原因。他不能在这里化妆穿裙子涂指甲,不能和我一起接吻做`爱抽烟,他把自己裹在肥大的校服里,指甲粉润干净,脚上是款式老土的运动鞋——这样才是对的,正常的。
以及我意识到我们的爱情,在长辈的口中被称为“早恋”,是一种十恶不赦的青春期叛逆行为。我们学校对待学生早恋十分严格,情节严重程度,大概是放在古代会被双双砍头的那种,在我看来,这是种充满血色浪漫的殉情,神圣而富有仪式感,毕竟谈恋爱谁都可以,但殉情不是谁都可以。而且我不懂为什么被抓到的情侣都要分手,反正都被发现了,直接光明正大地谈算了。
况且我的叛逆不是早恋,不是同性恋,而是在十六岁爱上林追,林追是特别的,因此我也是特别的。最好我早恋被抓了让林追来给我陪葬,爱可以是一个人的事,但殉情一定得两个人才能完成。
所以我好憋屈,这世界上关于厕所有两件憋屈的事,第一是学校不让吃泡面,所以有学生会躲在厕所里吃泡面;第二是在厕所里谈恋爱。前者我这辈子都不会尝试,而后者我此时此刻正在经历:
“你今天感觉还好吗?有没有吃药?”
“吃了吃了。”
我和他挤在一个厕所隔间里,面对面站着讲话,我也纯粹是想找他说说话而已。我可没徐星元那么重口,在一个破隔间里都能干得热火朝天。但有机会我想去天台搞一次,我要把徐星元约出来看,让他气到跳楼,我真坏。
“你午休一般在干嘛?”
“写题或者睡觉,你肯定在睡觉。”他还是挺了解我的,让我有点小开心。
“不然很无聊啊,我又不爱读书。”
“我监督你呢?”听他的语气似乎是认真的。
“我考虑考虑。”
“你可以带你的作业来,我同桌是寄宿生,午休不在教室,你来他位置坐,”他用缩在袖子里的手指挠了挠我的手心,痒痒的,我一把抓住他,“现在要来我教室吗?还是你回你的教室睡觉?”
当然去他的教室了!我们手牵着手从厕所隔间里出来,好像手拉手上厕所的女生。我很开心,开心得我经过摄像头都没松开他的手,还嚣张地对着摄像头比了个中指,他见了也学着我比了一个,我说来我抱你到摄像头前竖中指,我真这么做了,他好轻,我抓着他的腰就能把他举很高,他笑得东倒西歪,一直捶我的肩骂我有病,我故意吓唬他你再骂我我就把你丢出去,他不为所动,于是我做个假动作要把他丢出去,他立刻尖叫起来,死死勒住我的脖子,我要被他勒得喘不过气来了,连连求饶。
“你不许丢掉我!”
他用细细的手指弹我的脑门,笑得天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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